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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碾轧男童案”与“宝马”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14:44  新安传媒网

  □ 吴江

  7日,江苏新沂一名3岁半男童在玩耍时被一辆倒车的宝马X6撞倒轧住,随后轿车三次碾轧男童致其死亡。监控录像显示,司机在确认孩子死亡后离开。宝马司机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遭刑拘。男童亲属怀疑司机故意杀人,警方称司机与男童家人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9月13日《扬子晚报》)

  儿童,多次碾压,本就令人触目惊心,再加上又是“宝马”惹祸,难怪网友们义愤填膺、怒不可遏了。应该说,男童遭四次碾压,如此离奇、惨烈的车祸,的确不能被视作为一桩简单的事故。事故的成因,车主当时的心路历程或动机,需要彻底的调查,以告慰受害儿童的家属,并对公众有个交代。而对于警方给出的“司机与男童家人没有过节,无故意杀人动机”这一说法,亦要仔细推究——是否一定要有过节,才能构成杀人动机,网友的这一质疑其实不无道理。退一步说,杀人的故意也有可能来自一时的冲动,未必一定要有历史渊源和长期过节。从这个意义上说,“四次碾轧男童案”的调查结论要想真正让公众认同,需要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进一步厘清真相。

  可以肯定,公众对于“碾轧男童案”的关注,完全出自正义和善良——既然从司机的利益角度出发,撞伤人的赔偿可能要比撞死人的赔偿还要多,那么多次碾轧男童致其死亡的背后,就存在“故意杀人”的可能。公众对于“碾轧男童案”动机的揣测,自然不无道理。在此之外,司机的“宝马”座驾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怎么撞人的又是宝马?”“撞死人,有钱就没事儿”——宝马司机的身份加剧了公众对于案件的质疑。

  习惯性地将交通肇事案与“宝马”联系起来,看似不无道理,实际上是在偏离事件的本质。毕竟,车祸的发生,最多与当事司机有关,与车辆的品牌并无干系,甚至与司机的贫富也无必然联系。正如一把菜刀,可以切出精致的蔬菜瓜果,也有可能被人用来杀人越货。这个时候,菜刀本身并不能承担罪名,更不必因为是名牌菜刀便对当事人另眼相看。

  贫富差距导致的仇富心态,当然有它的社会背景,但是,假如因此就大而化之地对“宝马”抱有成见,甚至对车祸的论断也因为“宝马”或便宜轿车而有所不同,偏见所导致的误判就在所难免。

  从这个角度来看,离奇“碾轧男童案”的背后,也许是司机技术太差或过于紧张,当然也不排除故意杀人的可能。不过,究竟是不是故意杀人,与“宝马”并无关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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