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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4日20:50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青岛9月14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各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将通过公安信息网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起本辖区内依法释放、解除劳教的人员信息库,以实时了解掌握这些人员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成员单位,为做好这些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提供帮助。

      据悉,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方面,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或家庭实现双向沟通联系,实现监所与安置帮教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以便做好这些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他们的社会保险,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我国已建成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4300多个

      新华社青岛9月14日电(记者崔清新)记者从此间召开的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我国已建成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实体1125个,安置基地4337个,部分省市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了一大批刑释解教人员。

      据介绍,过渡性安置基地是指对接受、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培训中心、经济实体和企业的统称。加强安置基地的建设是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许多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

      目前,我国主要通过鼓励社会企业吸收接纳刑释解教人员。目前,我国各类企业总数已达971万家,经过认证的安置基地还不到5000家,说明发展企业作为安置地还有很大发展潜力。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会上发言指出,刑释解教人员虽然已经依法释放、解除劳教,但是由于他们曾经犯过罪错、受过处罚,在一段时间内与社会生活隔绝,回归社会后,在工作和生活中往往面临着比一般社会成员更多的困难,因此也更需要关心帮助。如果社会及时给予他们关心和帮扶,有利于帮助他们鼓起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向善自新、融入社会。

      吴爱英表示,今后,除了加强对这些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外,还要在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前一个月对他们的教育改造效果,走向社会后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难、家庭变化、社会交往等问题进行综合评估,为开展对他们的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依据。

      她要求,今后要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对有就业愿望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发挥企业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的作用,选择适合安置这些人员的企业,建立更多的安置实体和安置集体;认真落实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防止他们因生活所迫导致重新违法犯罪。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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