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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院决定不批捕被拘作家谢朝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8日06:58  新闻晨报

  石俊荣

  晨报讯 昨天,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下午3点,谢朝平离开临渭区看守所。

  立案侦查渭南警方赴京抓人

  昨天上午,在新闻通气会上,渭南通报了“8·09”案件的进展情况。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新闻发言人张君萍称,接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移送的案件后,临渭分局8月9日立案侦查。在北京市公安机关配合下,8月19日对犯罪嫌疑人谢朝平依法采取拘传措施。8月20日依法对其刑事拘留。因为此案涉嫌流窜作案,警方根据案件侦查的需要,将提请审查谢朝平的批准时间延长至30日。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1955年出生的谢朝平是四川省达州市人,先后从事教师、检察官、记者、作家等工作,暂住北京。今年五六月间,谢朝平先后于北京、河南、河北等地伙同他人在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违法出版、印刷《大迁徙》(火花—2010年增刊)2万册。6月26日,谢朝平将该书托运至临渭区,在大荔县、华阴市等地委托他人非法销售,并承诺给销售人员回扣。为了谋取利益,他将每本成本只有5.20元的书标价50元,涉嫌非法经营金额100万元,涉嫌非法经营罪。9月13日,临渭分局依法向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对谢朝平审查批准逮捕。张君萍说,此案侦查期间引起了众多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她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证据不足检察院决定不予批捕

  临渭区人民检察新闻发言人张菁说,接到临渭分局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后,检察院全面审查了该案的事实和证据,并依法提讯了犯罪嫌疑人谢朝平。谢朝平对自己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表示了真诚的悔意。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谢朝平涉嫌非法经营罪的证据不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退回临渭分局继续侦查,检察院希望谢朝平能够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

  昨天下午1点多,临渭分局派员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谢朝平实施变更措施,同行的谢妻李琼说,昨天上午她到公安局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下午2点,她乘警车离开看守所,说先去宾馆取东西后就离开渭南。下午3点,谢朝平乘坐另一辆警车离开临渭区看守所。

  [新闻背景]

  今年8月19日,陕西渭南警方进京将原《方圆》杂志记者、作家谢朝平刑拘押回渭南,经媒体披露该案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热议。谢朝平自费出版的《大迁徙》一书,披露了渭南市官方在三门峡移民问题上存在的行政不作为及各种涉嫌存在的贪腐问题。

  因《大迁徙》系以火花杂志增刊的形式出版,由于出版前杂志社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批,渭南警方认定此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并将该书作者谢朝平刑拘。对于警方的做法,出版《大迁徙》的火花杂志社(北京编辑部)曾提出强烈抗议。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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