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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方有权要求日方作出道歉和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6日08:1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5日答记者问时表示,日方的行径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中方当然有权要求日方作出道歉和赔偿。

  有记者问,据报道,日本外务省发言人9月25日就中方发表的外交部声明作出回应,称中国渔船妨碍执行公务,日方已根据国内法严正、慎重处理,不接受中方的道歉、赔偿要求,同时称要进一步充实日中战略互惠关系。请问中方有何评论?

  姜瑜说,中方已在外交部声明中全面阐述了严正立场。我愿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的行径严重侵犯了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中方当然有权要求日方作出道歉和赔偿。我们希望日方拿出充实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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