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施剑松)从2010年秋季新学期起,国家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文件,高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而受助学生数量将达到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成。
据悉,在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中规定,各省资助面为: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资助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据了解,除国家助学金外,教育部还要求各地建立学费减免制度。从普通高中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国家还将鼓励社会捐资助学。通过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相关新闻
城市贫困生上中职免学费
晨报讯 (记者 施剑松)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通知,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次被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
据悉,根据新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地区按以下比例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高校助学金调至3000元
晨报讯(记者 施剑松)财政部、教育部26日联合发布消息,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
两部委表示,此次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上调标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原定比例分担。
此外,财政部透露,中央财政已于日前下达专项资金13.18亿元。此项政策惠及430多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需要。
中职生实习须有保险
晨报讯 (记者 施剑松)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学生年龄低、实践工作经验少、异地实习等问题,教育部要求各地尽快建立起基本覆盖城乡、贯穿学生实习实训全过程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及时为参与顶岗实习的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教育部规定,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实习风险管理工作,形成学生实习前有专门培训、实习中有过程管理、出险后及时赔付的全流程风险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学生人人参保、应保尽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