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通过法院判决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妹妹将哥哥姐姐告到法庭。不过,和其他官司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非常和气———妹妹拿掉了资料,哥哥姐姐还主动要求回去帮她拿。这一幕昨日出现在江北区法院。
王女士说,1998年,由她出钱以继父和生母的名义买了一套房子。产权证办下来后,继父和生母立下遗嘱:两人去世后,该房屋归王女士所有。
2008年,王女士生母去世;今年6月,继父也离开了他们。不过,光是拿着遗嘱到房管局是办不到过户手续的,她必须通过公证或者法院判决,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其他涉及到的人员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问题出来了,公证必须所有的当事人都到场。”王女士说,继父也有3个子女,还有一个在广东佛山,对方说了:房子该你的,我绝对不争,但还要回重庆一趟,太麻烦,不来。
最后,王女士只好选择到法院起诉,将哥哥姐姐及继父的3个子女告上法庭。继父的3个子女签收了法院的传票,表示无异议,但不到庭。昨日,王女士继父的3个子女都没有到庭。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好缺席审判。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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