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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马女士:我租了一处房子,交了500元押金,想提前退租,房东说影响他转租,不退还押金,合理吗?
■“包打听”咨询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人员:如果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应该按照无定期租赁合同来办。对于退房,租房人应该提前告知,以便房东出租,这个提前的时间一般来说是一个月。如果预留时间过短,给房东留出的周转时间不合理,那么按照无定期租赁合同来办,就属于违约,500元押金恐怕难以要回。■文/本报记者高振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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