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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回应暂未接到业主反映渗漏水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8日07:01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简洁报道 8月5日,本报关于福田区益田村多层住宅存在渗漏水问题的报道一出,引来益田村业主与住户的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此也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并于本月给出回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福田区益田村多层住宅由原住宅局投资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给住户使用多年,已过物业保修期。但对房屋出现渗漏水是否与填海区沉降有关,则没有作出正面回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还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因此,如需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全体共有部分进行维修的,应由业主大会决定;对物业部分共有部分进行维修的,应当经该共有物业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却表示到目前为止,并未接到益田村业主反映房屋存在渗漏水的问题。益田村康阿姨等业主则表示会与业委会联合起来,一同向该局反映益田村房屋渗漏水问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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