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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赔偿?死者姐姐不答应

  7月16日上午,龙泉驿区平安场欢乐坡路发生一起枪案。驾驶雅阁轿车的刘德金与挡道的面包车司机蒋万春发生纠纷,抓扯后,刘德金掏出手枪,当众朝蒋万春头部射击,致蒋死亡。一审,成都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德金死刑,刘不服提起上诉。

  昨日,省高院二审此案,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就一审的定罪是否准确、量刑是否过重展开激烈辩论。庭审进行了一个小时,由于双方都没有出示新的证据,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庭辩

  焦点

  1、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是否准确?

  刘德金的律师:刘德金在用枪柄击打死者时,弹匣和子弹脱落在地上。刘将弹匣装上后,误以为里面没有子弹,才用枪对准死者。刘德金没有使用枪支的经验,从现场情况来看,应该是枪支走火。因此,一审定罪应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公诉人:刘德金有抬枪对准受害人头部并扣动扳机举动,主观上,他已有追求受害人死亡的意图。

  2、死刑量刑是否过重?

  刘德金的律师:如果刘真有致对方死亡的想法,那么在案发之初,就可以直接用枪射击,而不是用枪柄打。案发后,刘德金的认罪态度也好。综上所述,他的主观恶意较轻,一审的死刑量刑过重。

  公诉人:刘德金买枪防身,是明确知道枪支的威胁的,他在用枪柄击打蒋万春的头部后,又安上弹夹就是积极追求其死亡,或者是放任其死亡。从一审宣判至今,被害人家属没有出具谅解书,因此,死刑量刑符合刑法标准。

  赔偿

  金

  死者姐姐不接受赔钱

  庭审结束,当公诉人走出法庭时,刘德金的姐姐迎上去:“老师,今天会判吗?”“今天不会判,法院还要讨论这个案子。在这期间,你们可以在赔偿金上想点办法。”公诉人说。

  公诉人的话让刘德金的家人为难了:“我们一直给他们打电话说赔钱,本来蒋的妻子已经答应了,但蒋的姐姐却不干……”刘德金的姐姐说,谅解书必须由死者的妻子、母亲、姐姐三方签字才有效。

  早报记者王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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