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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班下井不认真 副矿长遭罚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8日09:38  生活新报

  

  

带班下井不认真副矿长遭罚50元

  9月20日,广西河池市一煤矿副矿长在井下工作8个小时之后走出矿井 新华社

  10月7日,由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实施。而9月17日15时30分许,在云南富源县紫泉煤矿,副矿长带着10名矿工在井下1880暗斜井小仓处已经作业了7个小时,富源县从2005年起,就按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意见,开始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今年,在距离新规定实施还有2个多月前,富源县便开始积极准备……

  “煤矿不消除隐患 隐患就会消灭煤矿”

  富源县中安镇绿青湾煤矿年产5万吨左右,矿长李绍明和很多煤老板比起来,只是小本经营,他经营的煤矿,煤层平均厚度只有1米左右。李绍明的煤矿有三四十名管理人员,煤炭销售淡季时,在煤矿的工人只比管理人员多几人。自今年3月起,从中央到地方对煤矿安全生产加强了管理,以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矿长3至5年内不能再任矿长、厂长经理,现在则是终身不能再任。“现在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对煤矿来说绝对就是一场灭顶之灾。”李绍明说。

  按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2008年起,绿青湾煤矿开始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矿长和副矿长轮流值班,与工人同下井、同升井。按规定,矿领导和工人实行的是10小时工作制,每天早上8点下井,下午6点出井,矿领导在井下的职责是排查安全隐患,并指挥整改,同时监督下属是否违章作业等。

  李绍明说,一旦煤矿出事,不但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煤矿还要赔很多钱(按目前的规定,矿难中每死一人,最低赔偿为61万元,加上罚款等费用,煤矿要为一名死者买单160万元以上)。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后,绿青湾煤矿实行了三层监管,即带班领导监督行为安全员、行为瓦斯员,行为安全员、行为瓦斯员监督各作业点的安全员、瓦斯员,安全员、瓦斯员监督矿工。李绍明介绍,每天下井前,煤矿都会进行半个小时的班前会,领导主要针对井下的实际情况提醒矿工注意安全,“煤矿每年还会组织职工培训一次。”

  “煤矿不消除安全隐患,隐患就会消灭煤矿。”李绍明说。

  工作不到位 两副矿长被罚

  9月17日,记者来到富源县中安镇紫泉煤矿,通过矿工了解到,煤矿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已有两三年。

  煤矿监控室外的一块黑板上写着:“余某、严某验收工程不认真,每人罚款50元。”据矿长古大相介绍,通知出于9月16日,两人均为副矿长,带班下井后工作不到位,所以矿上予以罚款处分。监控室外,还贴着9月份的矿长、副矿长带班下井轮流值班表,一天三班。为证实矿领导真的带班下井,记者在监控员的带领下打开了井下监控系统,系统显示,9月17日14时许,副矿长曹瑞权带着10名矿工在井下1880暗斜井小仓处,15点30分左右,记者通过煤矿电话与井下的曹瑞权通话,得知曹瑞权还在1880处,那里的吊顶出现断裂,他正在组织工人维修。此时,曹瑞权带着干粮和一帮人在井下已经工作了7个小时,直到下一班工人下井后,他们才能升井。

  紫泉煤矿从2007年起实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后,开采效率提高了很多。同时,煤矿还实施矿工监督下井领导制度,9月16日,两名副矿长被罚款,就是因为质检验收不认真被发现。

  据悉,从去年起,紫泉煤矿安装了人员定位系统,下井人员的资料被录入电脑,每人有一张识别卡,在井下通过探头,就能通过识别卡确定人员的具体位置,然后将信息传输到监控室的电脑上。一旦出现意外,井下人员只要长时间按住识别卡,系统就会自动报警,这套设备不仅有助于监控井下安全,也有助于监控带班领导在井下的位置。

  “提高待遇 就是提高职工责任”

  秦昌恒是富源县煤炭局中安分局驻紫泉煤矿的监督员,对于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他表示关键还是看下井人员是否履职,煤矿安全工作的目标就是要把井下的问题处理好。驻矿监督员的工作是帮助指导解决煤矿的疑点、难点问题,监督煤矿安全生产,“但这也有水平和责任心的区别,有的驻矿监督员能力不够,是会被工人排斥的。”按照富源县煤炭局的要求,驻矿监督员要24小时驻矿,秦昌恒每个月下井不低于25天。

  秦昌恒认为,煤矿要保证生产安全,关键还是保证职工的待遇,否则人员流动性很大,责任心也不强,提高待遇就是提高职工的责任。针对秦昌恒的说法,古大相表示,自2005年在富源开煤矿以来,他先后三次给副矿长加工资,并且实施副矿长奖金与产量、安全挂钩,这对提高副矿长的积极性有很大作用。

  ■声 音

  

  富源县煤监局

  

  “新规”让地方政府有法可依

  10月7日,由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将正式实施,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就曾联合下发《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坚持下井带班。

  富源县煤监局办公室主任刘朝良说,2005年发出的终归只是指导意见,虽然很多煤矿当时就开始实施,但政府在执法过程中始终有所顾虑,由于处罚依据不充分,一旦煤老板跟政府较真,地方政府还是拿不出合理的法律条款去约束他们。今年颁发的规定就更严格、更细致,地方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将有法可依,法律地位更明确,会降低执法难度。

  刘朝良说,7月份发文10月份实施,这让地方在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制度时有一个缓冲,在这两个多月里,富源县委、县政府就组织了煤炭局、煤监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及矿工进行了6期关于执行新规定的培训。“目前富源县还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文件,一切信息都是从网络获取,但现在富源县的有证煤矿已经全部实行了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接下来,富源县相关部门要做的工作是在新规定的基础上,对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进行修正和完善。”

  “目前,富源有6个检查组共30多人,他们将不分时间对富源各乡镇的煤矿进行突击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是矿领导是否在生产一线。”刘朝良最后表示,近两年来,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也减少了很多,从去年到今年,富源还未出现过严重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

  本报记者 姚时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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