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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转城"人员可以农民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8日17:41  中国政府网

      新华社重庆9月28日电(记者 朱薇)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28日审议《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为促进户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也为“农转城”人员保留一条就业途径,农民转为城镇户籍后仍可以农民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据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农民千家万户生产与千变万化市场的矛盾。截至今年6月底,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8365个,合作社成员166.5万户,农民参合率达23.4%,带动195.9万农户实现了专业生产。但同时,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规模小、运营不够规范、服务功能弱、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重庆作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直辖市,能否解决好农民增收致富问题事关重大,亟待加强地方立法形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法律制度支撑。

      重庆市农委主任夏祖相介绍说,上位法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为促进户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同时也为“农转城”人员保留一条就业途径,首次提交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专门就专业合作社农民身份认定问题作出细化规定。

      根据该草案规定,已转为城镇户籍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可以农民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后转为城镇户籍且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依据资源原则,其合作社成员身份可以保留;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国有农场、林场职工可以成立或者以农民身份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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