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骆沙)近日,在第五届中国无锡法治建设论坛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袁曙宏表示,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首先进行经济、环境、社会三方面风险评估,以将决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袁曙宏表示,决策是政府行政行为的起点,因而应首先在这一环节实现科学、民主、合法的机制,针对重大政府决策,应进一步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他建议应首先进行经济评估,针对当下个别地区为追求经济高速发展而大量举债,甚至为继任者造成巨额债务的现状,应当充分考量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其次应实现环境评估,以杜绝因项目上马而付出巨大的环境代价;最后还应实现社会风险评估,以保证政府的决策行为符合大多数公民的利益和意愿。
袁曙宏认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已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效率和公平并重,这就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需在市场准入、监管、分配等诸多环节实现公平环境。除此之外,随着公众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的逐渐增强,以及利益诉求的多元化趋势,仅依靠行政手段约束已显得“力不从心”,整个社会发展亟须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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