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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治理国企小金库 举报者最高可奖励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30日10: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关超华、凌康帝) 河源市国有企业、社团组织今年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已于前日正式启动,其中河源市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在今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如举报人自愿举报“小金库”违法行为的,一经核查属实,将对举报有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最高金额可奖励10万元。

  明确“小金库”范围

  据了解,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河源市今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治理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开设专门举报电话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还开设了举报电话,其中规定,对举报“小金库”的有功人员,由该市“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根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等,按照查实设立“小金库”金额的3%至5%给予奖励,奖励最高额为10万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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