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致277人死亡溃坝事故一审宣判
首犯张佩亮
被判死缓
山西太原、临汾等地法院于9月30日对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达9619.2万元、涉及58名被告的2008年山西省襄汾县“9·8”溃坝重大责任事故及相关职务犯罪案进行一审宣判。
原新塔矿业公司董事长张佩亮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非法采矿罪、逃税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万元及没收财产3000万元;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段波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书勇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山西省安监局原副局长苏保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山西省临汾市政府原市长助理张德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山西省吉县原县委书记张金凤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处原处长闫瑞峰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以上罪犯犯罪所得及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8年9月8日7时58分,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下泄尾砂量约19万立方米,淹没面积约35.9公顷,共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9619.2万元。
湖南凤凰少女坠楼案启动行政问责
凤凰县公安局政委
王承虎被免职
16岁的湖北省阳新县少女阿红9月4日在凤凰古城因受辱坠楼身亡,犯罪嫌疑人涉及当地民警。9月30日,记者从湖南省委有关部门获悉,湖南已经对凤凰县“9·4”案件启动行政问责,凤凰县公安局政委王承虎被免职,凤凰县公安局局长郑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分。
目前,湘西自治州警方已经成立“9·4”案件专案组,案件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之中。 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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