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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要求农村基层干部作勤廉承诺并公示

  成都商报讯(记者 李娅)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初要作勤政廉洁书面承诺并公示,年底要接受党员群众代表的满意度测评和质询———记者昨日获悉,四川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勤廉双优”争创活动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开展“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活动。

  意见强调,要坚持组织考核和群众评价相结合,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构建争创活动长效机制。其中,就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洁考核评价体系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一是分类细化“勤廉双优”标准。确保所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全面开展“勤廉双诺双述双评”活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每年初要按照勤政廉洁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公示,年底进行述职述廉,并现场接受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满意度测评和质询。三是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评价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服务人民群众、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还要强化教育培训,着力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廉意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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