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0月5日电 (记者段博)记者5日从陕西安塞县获悉,10月1日因为交通肇事造成两人死亡的安塞县砖窑湾镇党委书记陈起军已被刑事拘留。
10月1日15时20分许,陈起军在因公返回该镇、途经枣贾公路窑子沟村路段时发生交通肇事,导致一人当场死亡,一人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事故发生后,安塞县及时成立了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处理,当天即对肇事责任人陈起军刑事拘留。10月3日上午安塞县委决定停止陈起军砖窑湾镇党委书记职务,并由有关领导对两名死者家属进行慰问。
根据现场群众及家属和砖窑湾镇卫生院负责人反映,事故发生后,陈起军及时拦挡车辆将伤者送至该卫生院,并要求卫生院全力以赴进行抢救。
针对有关陈起军无证驾驶及酒驾的质疑,有关部门调查表明:陈起军本人持有驾驶执照,领证时间为2006年1月27日。根据《延安市瑞康医院酒精检测报告》,陈起军于10月1日21时35分酒精定量检测结果为0mg/100ml。
目前,有关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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