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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樊大幅提高见义勇为奖励标准

  楚天都市报讯 见义勇为英雄奖励2-3万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3000-10000元

  见义勇为英雄抚恤金3万元 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抚恤金1万元

  (记者张凡 通讯员郭鹏) 9日,市综治委、市见义勇为促进会联合发文,决定大幅提高见义勇为奖励金、抚恤金、慰问金标准。

  市综治办主任徐德宪介绍,原有的奖励标准已实施了近10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标准已明显偏低。

  最近修订的标准,大幅提高了奖励标准,并明确区分了见义勇为英雄、先进个人的奖励差别。

  新奖励标准规定:对襄樊市见义勇为英雄,按照2万元、3万元两个档次奖励;对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按照3000元、6000元、1万元3个档次奖励。对襄樊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参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标准奖励。

  原有的奖励标准,仅规定给予见义勇为英雄、先进个人2000元、3000元、5000元3个档次奖励。

  新的抚恤标准为:见义勇为英雄3万元/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1万元/人。原标准中,并没有规定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抚恤金标准。

  新慰问金标准为:见义勇为英雄5000元/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2000元—3000元/人。

  原标准中,没有对“英雄”和“先进个人”进行区分,仅规定了2000元、3000元两个档次。

  昨日,南漳县公交司机李豪夫妇,获见义勇为奖励2.3万元,刷新襄樊见义勇为奖励的最高记录。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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