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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天价拖车费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2日04:15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上海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第十三、十四条:“居民客户申请新装用电时,应出示用电地址的房地产权证(房屋租赁证)或土地使用证;非居民客户申请新装用电时,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这也表明,房产证只是申请居民用电的住所凭证,非居民用电是以工商营业执照为申请凭据的。

  上述问题,我曾向上海电力公司服务热线反映,被认为是可以办理变更的,但之后提出要收取100元的分时电表开通费,我以没有法规依据为由,不同意支付,他们便拒绝了我的变更用电的申请。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电表开通费是不是乱收费?

  上海市南汇区一居民  

  收费站“一箭双雕”

  苦了老路3万人

  6年前,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前(锋)新公路贯通,当地交通部门在修建收费站时,采取“一站拦两路”的方式,在广安区代市镇指路村广(安)前(锋)新公路与广(安)邻(水)老公路十字路口设立了一个收费站。这个收费站不仅收取广前新公路过往车辆的通行费,而且也“顺便”对已建几十年之久的广邻老公路(一条烂公路)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

  由于在广邻老路上行驶的车辆增加了运行成本,从此乘车费用便增加了。过去,地处广邻老公路沿线的广安区新桥乡和代市镇部分村共3万多群众到集市只需1元车费,自从“一站拦两路”后,便涨到2元,往返至少需要4元。与此同时,货运车辆的运行成本也上涨。

  这“一站拦两路”,真害苦了当地老百姓!

  四川华蓥市电视台  周廷彬  

  火葬场胡乱收费

  无中生有没道理

  2009年4月,河南省偃师市大口乡董村村民董景明到偃师市火葬场为其伯父火化,一进场,便有“托儿”跑前跑后地忙开了。到开票处交钱时,票上开着“消毒、抬尸”等收费500多元,董景明问:“既未消毒也没人帮助抬尸,票为啥要如此开?”开票者答:“都是这样开。”董景明认为,这样收费太没道理。

  2009年5月到2010年1月20日,董景明数次给民政部门写信反映此事,但至今是“泥牛入海”,无人解决。

  河南偃师市大口乡董村 董金川

  公民论坛

  背景新闻:天价拖车费

  10月4日上午9时多,一辆旅游大巴在京藏高速出故障,北京交警联系了首发集团牵引车将大巴拖至应急车道,行程半公里收费2160元。司机称费用太高拒交拖车费,双方僵持在高速路上至晚6时。司机最终支付拖车费,但未签署拖车《确认单》。北京市发改委价格举报热线人员称,目前救援拖车的收费暂无政府指导价格。

  政府“放牛” 价格也“牛”

  云南曲靖  张亚莉

  又见“天价拖车费”。尽管近年来对“天价拖车费”的批评之声不绝于耳,但此类事件却有增无减,连价格监管部门也表示,救援拖车费无政府指导价。搞了半天,原来是没有人管呀!

  没有政府指导价,加之几乎无人监管,拖车公司收费便随心所欲敲竹杠,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如此状态下,不出现天价拖车费才怪。

  有需求必然有市场,而市场可不是“放牛场”,得讲究市场法则。政府“放牛”,几乎垄断的拖车服务收费能不“牛”吗?!

  要制约交管部门权力

  湖北武汉  胡艺

  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要尽快疏通道路,施救过程带有强制性。车辆发生故障也不同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可以免费拖车。孤立无助的司机除了接受当地交警安排的拖车服务外,根本没有选择余地。执法交警在没有向司机说明拖车费标准的情况下,强制司机接受天价拖车服务,司机终归是“胳膊扭不过大腿”。

  拖车公司付出多少劳动,收取多少酬金,本应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标准。但令人遗憾的是,如今故障拖车费全凭拖车公司“狮子大开口”。离谱的拖车费无异于趁火打劫。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从经营者那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是一种市场行为。双方都应该遵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原则。而现在的拖车收费,毫无公平可言。

  对于这种特殊消费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应广泛征求意见,核算拖车企业的成本支出,明确拖车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天价拖车费的深层原因在于,交管部门与拖车企业结盟,垄断了拖车服务市场,缺乏权力制约与市场竞争。因此,政府在明确拖车收费标准之外,也要制约交管部门权力,激活拖车市场竞争,避免交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垄断拖车市场。

  “紧箍咒”为何不管用

  安徽巢湖  王旭东

  天价拖车不足为奇,以前经常发生。宁夏车主王学宝在沪陕高速公路陕西商洛段轮胎突然爆裂着火,12公里的路程,光拖车费就收了1万多元。处理事故时共花费4万元,加上货物的“莫名失踪”,这一趟总共损失6万多元。王学宝遭遇的天价收费在当地并非个例……

  今年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和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公安交管部门拖移违章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拖移并收取费用;对于高速公路上事故车、故障车的救援,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统一规范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车主可以自主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强制指定。

  两部委的通知被公众视为拖车收费的“紧箍咒”。由于下发通知的时间距“十一”黄金周很近,不少车主可能还暗自庆幸“通知来得正是时候”,即便车子抛锚,也不至于遭遇天价拖车。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自主选择”实际上仍是“别无选择”,“收费标准”也依然只由拖车公司“合理制定”。

  监管部门不能发个通知了事。因为,既得利益者不会被一纸通知所吓倒,尤其像拖车服务业务这种融市场化与垄断性于一体的怪胎,完全可能用市场化来定价,用垄断来要挟。

  网友留言

  9月28日,读者来信版继续刊登垄断收费系列报道《垄断行业收费问题之把脉问诊》,包括网友留言《网友痛斥垄断收费 期盼政府整治改革》、编辑视线《重视垄断刀俎下的民生之痛》和问诊专家《行政性垄断是高收费乱收费的根源》。受到网友的持续关注。

  人民网友:数字电视这么贵,无力承担了,只能放弃收看,在农村很多人没有安装数字电视。

  (61.164.153.★)  

  人民网友:退一张火车票,居然要20%手续费!300元的票,要60元的手续费!

  (59.175.131.★)  

  人民网友:电视台新业务,说是开放付费台,免费送一个几百元的解码器,但每天要交一元钱费用,也就是说除了原来必交的电视费外还要每年交360元的付费电视费。垄断行业从来没想怎样服务好,却总是变着法捞钱。

  (59.175.130.★)  

  人民网友:电信宽带960元/年,相当于一个低收入者一个月工资,谁不心疼,这种收费是在提高准入的门槛,只供高收入者享有。

  (121.14.235.★)  

  人民网友:垄断行业真是以为老百姓不识数。我是吉林省长春市里的,去年有线电视给一个机顶盒,说是数字电视,也没增加几个台收费就涨啦,以前一年是144元,给一个盒子就涨到300元。宽带的收费太高,一年900多元。强烈要求降低垄断行业的高收费。

  (220.181.54.★)  

  人民网友陈文彦:垄断并不是高收费的根源。作为国家的行政机构或国有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制定合理的政策、规范确定合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收费的就是不得收费,完全可以管得住的,关键是各级政府包括各部门必须有作为,要为人民负责,要动脑筋,想办法加强管理,而不是听任这些机构为所欲为。暂时发生一些问题并不可怕,关键是发现问题就要立刻解决。国家代表人民,在关键行业实行垄断或一定程度的垄断,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利益,有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建立和国家行政力的加强,动不动就拿市场化说事是一种简单化和形而上学。

  新浪广东省手机用户:在没有几个人用手机时,月租18元,说是基础设备保修贵,现在学生哥都用手机,还是那个价!油价也疯狂。3个月了下不来,百姓的路怎么走?

  新浪广东省手机用户:就是这么回事,说得太好了!中央应该想想该怎么控制了。

  雅虎网友:垄断本身有两面性, 可以是垄断高价,也可以是垄断低价。政府为何被企业绑架,不行使职能调控有关民生行业的价格?事关大局,不可不慎!

  (112.115.★.★)  

  雅虎网友:岂止垄断企业,燃油税都执行几年了,但是一些城市仍然在用行政手段(原来的稽征人员,照样坐堂收费)来收取“通行费”(经营性收费)。

  (124.79.★.★)  

  雅虎网友:官员权力的监督缺失!没有监督才是问题的根本!

  (60.12.★.★)  

  (赵蓓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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