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10月12日电 (关向东 陈荣) 12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救灾款物发放必须规范发放程序,做到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扎实做好救灾款物发放工作。
通知指出,救灾款物发放必须规范发放程序,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数量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公示,做到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通知强调,要建全部门监管机制,重点防止和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救灾款物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贪污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救灾款物使用安全。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纪律,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通知要求,要把灾民救助与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在高质量、高水平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开展倒房恢复重建等工作中,落实为民责任、体现为民情怀,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扎扎实实为受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通知强调,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态度诚恳,理由充分,群众满意,切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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