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曲广宁) 针对目前深圳“限购令”所引起的各种细则不明的情况,昨日下午,深圳房协举办了政策解读培训班,100余家开发企业的近200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深圳市规划与国土委表示,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当天)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以及买卖合同,仍可按原政策执行;明确“家庭”的范围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即可购两套房;允许购房者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等。
成年子女算作另一个家庭
深圳“限购令”自9月30日出台后,针对其限购的细则,一直未有明确条文,此间由于各登记点的执行标准不同,以及中介、银行的理解不同,为市民造成了不少困惑。在昨日的培训班上,深圳市规划与国土委员会相关人员专门就“执行政策的时点、家庭认定、外籍人士购房、联名购房及备案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等市民、企业关注的问题进行答疑。
关于政策执行的时点,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该政策是于9月30日晚出台,因此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当天)已在房地产信息系统网签的认购书及买卖合同,仍可按原政策执行,之后(从10月1日起计)的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限购”规定,即深户限购两套房,非深户限购一套房。
至于部分房地产权登记点对于家庭的认定不同,市规划与国土委明确,“家庭”的范围界定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这意味着成年子女将作为另一个家庭来计算。
此外,该负责人明确,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户籍或者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部分为非深圳户籍的,均可购买两套住房(登记在深户或非深户家庭成员名下均可)。
二手房过户期限调至10个工作日
深圳楼市实行“限购”措施后,二手房过户审查手续明显增加,因此为配合新政实施,市规划与国土委表示,二手房过户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此外,该负责人明确,家庭持有住房数量以新购房时产权系统登记、房地产交易系统已签订买卖合同数量为准,允许卖掉现有住房后,在政策标准内新购住房,而对于产权人在一套住房物业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情况,则按其拥有一套住房计算。
另外,购房人在购房时所提交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为购房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证明。
此次培训还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售楼处等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补充通知,提醒购房者注意“限购”政策。市规划与国土委明确,对不符合条件的,市主管部门将不予办理预售商品房备案、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交易过户等手续,而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进行交易的,该交易行为无效,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市房产主管部门同时要求,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或散布虚假信息,引起消费者恐慌,一旦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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