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13日讯 台湾媒体早前的报道称,在10月1日大陆发射“嫦娥二号”探月卫星当晚7点多,台湾东部民众曾目睹空中有“火流星”滑过。经台湾“太空中心”火箭专家陈彦升博士证实,该“火流星”确定是大陆发射“嫦娥二号”经过台湾上空所掉落的第二节火箭推进器。他说,台湾当局应说明台方的雷达或防空系统有无立即进行“识别”。对此,台“国防部”12日回应称,大陆“嫦娥二号”探月卫星发射任务系探月科学试验,并非弹道导弹演习,相关过程台“国防部”均能掌握。
据台湾《今日新闻》的报道,陈彦升向媒体表示,大陆“嫦娥二号”第二节火箭推进器飞过台湾上空,台方的雷达或防空系统有无立即“识别”?当局应第一时间“识别”,并向社会说明。
台“国防部”回应说,大陆“嫦娥二号”探月卫星发射任务系探月科学试验,使用多节式火箭推进。燃料用尽后火箭推进器会脱节与卫星筹载分离。每节推进器之落海或落地点均需于发射前经精确计算,以确保不掉落人烟密集区域或船舶密集航道内。
台“国防部”说,大陆“嫦娥二号”探月卫星入轨后,离地高度在数百公里以上,一般并未视为侵犯“领空”,故其发射活动并无侵犯台湾“领空”与造成安全疑虑,相关过程台方“均能掌握”。
据悉,台“国防部长”高华柱稍早前在台“立法院”答询时称,大陆“嫦娥二号”发射的相关信息,台方都有掌握,但火箭推进器掉落的轨迹和导弹完全不同,“火箭推进器所经过的太空”,不承认经过台湾“领空、领海”的说法。
对于大陆“嫦娥二号”探月卫星滑过台湾上空,台湾《中国时报》的评论称,大陆发射“嫦娥二号”探月卫星,是太空计划而不是军事部署或演习,也不是要对台湾“耀武”,无论是发射性质、时间、地点、轨道皆与当年的台海危机完全不同,“实在不必自己吓自己”。
《中国时报》评论认为,台湾军方的能力无法自行掌握“嫦娥二号”的轨迹,只能靠事后情报交换。但能否掌握“嫦娥二号”的轨迹,并非台湾的重点。台湾根本不需要花大钱,去建立一套可以完全掌握“嫦娥二号”轨迹的装备,此举“军事意义不大”。
评论还称,“中国大陆的军事实力很强”,大陆发射“嫦娥二号”,与当年台海危机的意义,“风马牛不相干,无需类比,更不必自己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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