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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向48名欠债不还者发出高消费限制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5日02:35  重庆晚报

  本报讯 昨日,市一中院对48名老赖发出高消费“限制令”,并在互联网上公布老赖名单。据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10月1日施行以来,重庆法院系统首批针对老赖发出的高消费“限制令”。法院表示,下周开始将采取拘留老赖的措施督促老赖兑现债务。

  据了解,市一中院今年7月开展金融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初步清理出辖区两级法院的122宗案件,涉案总标的额达6.3亿元,目前已执结62件金融债权案件,标的额达到3.6亿元。

  市一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卢伟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10月1日施行后,法院决定对尚未执行完结的金融债权案件的48名老赖发出首批高消费“限制令”。法院已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从即日起,首批被限制高消费的48名老赖将无法乘坐飞机、在星级以上宾馆消费,不得进行购买车辆、旅游度假等高消费活动。

  据悉,市一中法院首批公布的这48名老赖中,欠款在两万元到两千万元不等,欠债最多的是重庆同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额达2000多万元。这48名老赖涉及的执行案件标的额总计为1.44亿元。目前,进入“黑名单”的老赖及其执行案件的信息全部在市一中院网上公布。

  记者 唐中明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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