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老龄办昨天发布消息,从即日起,《宁夏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正式下放到各县(市、区),今后区内老年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老龄办即可办理,5元工本费也一并取消。这是自治区政府在重阳节到来之际送给全区老年人的一份礼物。
今后,凡宁夏各县(市、区)常住人口或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在当地申请办理《老年证》,申领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交户口本)和1寸免冠照片。《老年人优待证》由自治区老龄办统一制作,免费提供,各地老龄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取办证费用;凡符合条件、申办资料齐全者,必须即来即办,老龄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
2004年10月《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后,宁夏开始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截至目前已办理160694人次,为老年人出行、旅游、看病等提供了方便。(记者 瞿学江)
持老年人优待证可享受的优惠待遇
◎ 优先购买车票、飞机票,优先上车、登机;
◎ 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挂号、就诊、取药、住院,并免收普通挂号费、专家挂号费;
◎ 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车;
◎ 半价使用体育馆(场)、游泳馆等体育设施;
◎ 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 进入旅游景区门票免费;
◎ 免费进入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图书馆。
来源: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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