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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岳父母有望获得李家财产大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6日01:57  新京报
北京大兴灭门案凶手岳父母有望获得李家财产大头
李磊案家庭关系及赔偿示意图。

  李磊灭门的刑事部分一审落锤,但是一家6口遭遇灭门,李磊被判死刑,如果李磊放弃上诉,判决生效,那么李家千万家产将何去何从?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判决中,法官支持了共计约350元的索赔。赔偿以后的剩余财产将如何分配?另外,李磊父母名下的财产又将如何继承……李家的悲剧背后还将面临错综复杂的继承关系,对此律师进行了梳理和解读。

  昨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磊赔偿其奶奶、姥姥以及岳父母损失345万余元。附带民事赔偿之后,李家的剩余数百万财产将引发罕见的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悬念,有律师分析表示,李磊岳父母可能将拿到李家财产的大部分。

  4位老人获赔345万

  此前,李磊奶奶杨振芬诉称,由于儿子李汉朝、孙女李灿的死亡造成损失因此索赔116万余元;李磊姥姥周至芬就女儿向国华、外孙女李灿的死亡索赔123万余元,李磊岳父母对女儿王美玲以及两个外孙的死亡索赔近206万。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上述三方的绝大部分请求,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磊赔偿其祖母因其父死亡造成的损失56.6万余元;赔偿其外祖母因其母死亡造成的损失54.1万余元;赔偿其祖母、外祖母因其妹死亡造成的损失53.5万余元;赔偿其岳父母因其妻子、两子死亡造成的损失169.1万余元。另外,法院判定,李磊赔偿其祖母因处理死者丧葬事宜造成的损失11.9万余元。据此,被告人李磊赔偿附带民事诉讼4名原告人损失共计345万余元。

  李家财产近千万

  被告人李磊当庭没有提出上诉请求。

  对此,李磊奶奶方未表态,姥姥方和岳父母方都表示与之前预计相符。王美玲弟弟表示,拿到赔偿后将带父母离开北京,回老家过平静的生活。

  据李磊的律师潘志东介绍,在与李磊的几次会面中,李磊反复表达的观点就是依照法律赔偿,但却从未交代自己的财产范围,也未曾留下遗嘱。

  据了解,李磊家的数百万拆迁款及两三百万的存款基本都已用于购房,除案发现场的住房外,还另外有五套期房,全家财产估价近千万。其中,案发现场的房产在李父李汉朝名下,其余期房四套在李磊名下,另有一套在李灿名下。此外,王美玲名下还有一辆轿车,夫妇俩另有少量存款。

  不过针对上述六套房产,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成员间的继承关系、李磊名下究竟有多少个人财产,而在划定了李磊名下的个人财产后,其还将面临多起赔偿案件。

  协商不成还将上法院

  除本案中300余万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外,案发前李磊还因交通肇事、借朋友房子抵押分别面临赔偿。目前上述两案已经判决,李磊分别需要支付鉴定费2000元、偿还朋友60万元欠款。

  李磊奶奶、姥姥、岳父母三方律师均表示,如李磊不上诉,接下来三方将会同李磊律师一道确定李磊财产范围,如各方不能协商一致,将通过民事诉讼等待法院析产。

  尽管相比李磊奶奶,其姥姥将分得李汉朝夫妇及李灿的大部分遗产,但是由于李磊夫妇二人名下财产较多,而其岳父母将分得一半,因此最终其岳父母有望拿到李家财产的大头。

  1

  李磊的遗产继承:

  将李磊和他的妻子的共同财产看作1,则在没有相反的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属于李磊的份额应为1/2,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由此可知,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先于李磊去世,不能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只有李磊的祖母和外祖母,两人均等分割李磊的遗产。

  2

  李磊的父母的遗产继承:

  本案中李磊的父亲先于李磊的母亲去世,同样将二人的共同财产看作1,李磊的父亲的遗产应为1/2,其第一继承人有:

  配偶:李磊的母亲、父母(本案中为李磊的奶奶),上述二人各有1/2的1/2份额,即1/4,这样李磊的母亲的份额则为:1/4加上原本有的1/2,共为3/4,而李磊母亲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李磊母亲的母亲,即李磊的姥姥,该份额由李磊的姥姥继承。

  故:该遗产由李磊奶奶(1/4)和李磊姥姥(3/4)继承。

  3

  李磊的妹妹的遗产继承:

  将李磊妹妹的遗产看作1 其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无配偶和子女,父母在其前去世;

  其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即李磊的奶奶和姥姥。二人各有1/2份额;

  故:该遗产由李磊的奶奶和姥姥继承,各有1/2。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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