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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车祸上访户到义务交通宣传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0日10:29  生活新报

  一场车祸,让他失去了一条腿;四年“讨说法”,让他成为当地相关部门头痛的上访户;在相关执法人员耐心的协调和帮助之下,他终于获得了相应的赔偿。著名的上访户由此变身成为一名交通安全宣传员。在走街串巷修鞋的同时,他亮出自己的伤口,讲出自己的故事,告诫大家“不要等事故发生了再懊悔”。

  

从车祸上访户到义务交通宣传员

  曾经遭遇车祸致残的杨呈元现在经常赶着马车走村串户宣传交通安全 本报记者 符光周 摄

  从车祸上访户到义务交通宣传员

  上访户“长住”交警大队

  杨呈元,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大兴村村民,已近中年。2006年3月26日,像以往每个赶集的日子一样,杨呈元用马车拉上自家的几袋玉米到附近的菱角村集市去卖。回家时天已黑,马车行至松会线大兴村路段时,和一辆货车相撞,杨呈元从车上掉下,腿被压在了货车的车轮下。货车上的一男一女匆匆一瞥,就驾车消失在了夜色之中。从疼痛中醒来,他的右腿已经被截肢。

  为给丈夫治病,妻子陆续变卖了家中所有牲畜,但即使向农村信用社借钱,仍然承担不起高额的住院费用。59天后,尚未痊愈的杨呈元被妻子连背带扶地带回了家。面对着揭不开锅的窘困家庭,老实本分的杨呈元决定拄着拐杖去上访。“刚开始时,我每星期都要去交警队一次。可是我行动不方便,每次进县城都要花20元乘车,实在负担不起,所以,我干脆背着行李,住进了交警大队。”杨呈元说。

  2007年10月、12月,杨呈元曾两次在沾益县交警大队“长住”,每次20多天。从杨呈元“搬进”沾益县交警大队那天起,交警大队内就多了一个“祥林嫂”,从大队长的办公室,到事故中队,到大厅,每个角落都可以听见这个倔强男人的声音。

  每听到楼梯间“笃笃”的拐杖声,沾益县交警大队长彭亚玲就有些无奈。杨呈元依然记得,最长的一次,自己在彭亚玲的办公室呆了整整三个小时,没有过激的对峙,但在得不到答复的情况下,他就这样与彭亚玲开始了无声的冷战。

  彭亚玲想尽办法解决杨呈元的赔偿问题,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分两次为杨呈元筹集了两万余元钱。“我们一家正在吃饭,听到村里有人喊,交警送钱来啦。”杨呈元逐渐被感动了,与交警的隔阂也逐渐消融,“以前我到交警大队总是充满敌意。”

  得到赔偿当义务宣传员

  2008年5月27日对杨呈远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沾益县法院将一份判决书交到他手中,之后,他终于拿到了赔偿金7万余元。他跑到沾益县交警大队,一间办公室一间办公室地奔走相告,当然,第一个通知的就是大队长彭亚玲。

  2009年底,彭亚玲帮杨呈元贷款买来补皮鞋的机器,开始了他走村串巷补鞋的生活。2010年1月,杨呈元参加沾益县交警大队举行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从此,他当起了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

  赶着马车出门,补鞋、贴宣传画,杨呈元的生活开始忙碌起来。每逢赶集,在沾益县盘江镇的集市上,总能看到杨呈元的身影。他的马车上拉起写有“遵守交通安全”标语的条幅,补皮鞋走到哪里,宣传单就会贴到哪里。

  “每次说受伤和上访的经历,都是在揭自己的伤疤。可是我愿意用我的亲身经历告诫他们,不要等事故发生了再懊悔。”每次说话,他会让补鞋的人们看自己的伤腿,希望他的遭遇引起大家的重视。

  生活新报 记者 李茜 通讯员 李志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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