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10月20日电(黄艳梅 徐碧苑)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六次会议20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来自中国与东盟各国海事主管当局的40多名代表就航运安全、船员素质、溢油应急、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磋商,进一步深化双边海事领域交流与合作。
会议透露,今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将在文莱召开的中国—东盟交通运输部长会议正式签署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谅解备忘录。与会代表在会上对这一备忘录的相关后续工作进行了完善,东盟代表均表示各国正致力推进备忘录签订。
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国家海事局局长徐祖远向大会发来贺信。徐祖远说,当前全球经济正处于后金融危机阶段,经济危机的后果尚未消除,对航运业的影响还在持续,航运企业面临巨大困难,存在着对安全方面投入减少、要求放松的倾向。在这种严峻时刻,海事主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加倍关注船舶安全和环境保护,为海运便利化、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更多努力。
徐祖远说,近年来,中国和东盟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中国政府正在推进《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启动战略规划优先项目的实施。中方愿意在交通运输各领域与东盟各国开展进一步合作,促进船舶更安全,水域更清洁,运输更便捷。
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称,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会议作为中国和东盟各国在海上安全、海上保安和海洋环境保护领域交换信息、分享经验和加强合作的重要平台,为促进和加强中国-东盟良好的海上合作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丰富了中国-东盟交通运输部长会议的内容,得到了中国和东盟各国海事机构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
作为中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广西是中国面向东盟的重要门户和前沿地带,是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大通道。中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在积极努力,进一步推动通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及连接东盟的南下通道交通运输便利化。近年来,广西与越南海事合作频繁,双方积极开展海上搜救行动,主动对双方船舶人员遇险实施救助。
据悉,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12月在广州召开。中国—东盟海事磋商机制建立始于2003年10月在缅甸仰光举行的中国和东盟“10+1”交通部长会议,机制的合作领域主要有港口国监督、海洋环境保护、海上搜救、海上保安、航标测绘、船员培训和发证、海上事故/事件调查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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