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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宜向紫金矿业索赔金额可能超195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01:34  第一财经日报

  林小昭

  因溃坝事件而起诉紫金矿业下属子公司的广东省信宜市政府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索赔1950万元只因受限于当地法院立案权限。这意味着紫金矿业此次面临的赔偿金额将很可能超过这一数额。

  信宜市政府称,基于要核定全部损失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较长时间,同时考虑到为及时有效封存被告资产,以免出现资产被转移的情况,该市根据本级法院受案权限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规定,初步提出1950万元的诉讼请求,待统计核定后,超出部分再另行提出诉讼请求。

  信宜市代市长黄玉华对媒体表示,信宜初步提出1950万元的诉讼请求,只是为了便于本级法院快速立案。“但这绝不等于说,全部的赔偿金额就只有1950万元,究竟是多少,这要等灾情损失统计核定以后才好说。”

  “现在这种‘官告民’的方式越来越多,这是值得鼓励的。”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对于类似事件,最重要的是索赔数额要增加,尤其是民事索赔。“目前不论是民事索赔还是行政罚款,标准仍然偏低。”

  9月21日,紫金矿业位于信宜市的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在洪灾中溃坝,汹涌的洪水和泥石流倾泻而下,造成该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9.5亿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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