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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对未提交纳税或免税证明车辆不予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5日10:02  新华网

  新华网快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对未提交依法纳税或免税证明的车辆,不予登记,不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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