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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期间超生入户仍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03: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任珊珊 通讯员 李蓓 李筱梅)“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超生入户是不是就不用交社会抚养费?”针对近期社会流传的疑惑,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政策外生育的孩子在人口普查期间办理入户,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主动缴纳者则可从低征收。

  她指出,政策外生育属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这是其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不能免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期间如实申报并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广州超生人员,可按广东省条例中规定范围即3~6倍内的较低标准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由各区、县级市自行视情况而定。

  对在人口普查期间不如实申报、不自觉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外生育人员,在人口普查结束之后,人口计生部门将恢复正常标准或在法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同时,各级计生部门将加大依法征收力度,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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