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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规定政府采购80万以上须公开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04:3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赵碧莹 通讯员 瑞英)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东莞即日起提高政府采购货物类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将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由原来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据了解,提高标准具体是指单项价格或同类批量的货物采购预算在8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报财政部门批准。而15万元至80万元的,可由各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自行确定采购方式,报财政部门备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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