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深圳保障房申请人名单引关注 多人涉嫌压低收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06:42  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易红梅报道 保障房申请人复审名单中的申请人身份持续受到广大读者关注。昨天,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有多名国企员工在申报收入中有“故意压低”之嫌。同时,记者调查的两个申请人中,其中一名申请人在其所填报单位的调查结果是“查无此人”。保障房申请人的真实身份可谓是迷雾重重。

  报料:正式工报酬竟低过外派工

  市民林先生给本报记者发来邮件举报称,盐田区有一位申请人,夫妻两个都为中国电信的职工。他说:“我自己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电信的,据我所知电信职工最低档的个人年收入不会低过5万元。这两夫妻的年收入绝对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不知他们是如何过关的,个人可支配居然比我这个外聘员工还少,真是天大的笑话。”他解释,一般外派到电信工作的,所写工作单位肯定是劳务公司,只有职工才可以将工作单位填成中国电信。

  按照林先生的提示,记者找到申请编号为SL2100041000008的申请人傅某的资料,他目前的居住地为罗湖区莲塘国威路D小区10栋,夫妻两人均在中国电信。其填写的200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3110元、17362元,家庭总资产则为195500元。

  昨天下午,家住罗湖的市民何女士也给记者报料,称一名工作单位在中国银行的申请人也存在压低工资收入的嫌疑。她说:“只要不是劳务公司派遣的,中国银行的合同工工资高得很。”

  调查:两个申请人一个“查无此人”

  在此次保障房复审公布名单中,有两名申请人填写的工作单位是巴士集团公汽分公司,昨天下午,记者将申请人刘某发和徐某优的名字告知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到下班时间得到答复:徐某优系该公司驾驶员,2008年税后工资收入为33000多元,2009年的工资收入39000元。对于该公司驾驶员申请保障性住房,他们表示理解,因为公司最后一次分房是上世纪90年代,新来的员工均没有房。

  至于刘某发则比较神秘了,该公司“查无此人”。考虑到此人可能之前在公汽分公司上班,现在已经离职。晚上,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同事特意再回公司调查历史档案,仍然是“查无此人。”刘某发究竟是何单位的?他为何要隐瞒真实工作单位?本报将继续对此予以关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深圳 保障房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