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江西规定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6日11:29  大江网-新法制报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多个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其中之一便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俗称“新国十条”)。就在上周,新国十条江西版正式“出炉”,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决定落实“新国十条”,其中,从本月起,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首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首套房首付款调至30%及以上

  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提出,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同时,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另外,省内各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不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则严肃处理。

  打击二手房“阴阳合同”行为

  “新国十条”江西版还提出,严格执行有关税收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全省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

  同时,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操作办法。将利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手段强化税收征管,加大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力度。

  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行为

  从10月中旬开始,由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联合组织以清理核查闲置建设用地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执法集中检查,对全省2003年以来出让的建设用地进行逐宗清理。对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依法依规收回。

  此外,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监管。已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依法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

  市长县长是稳定房价第一责任人

  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稳定房价,我省实行省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市长、县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稳定住房价格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负有直接责任。

  明年1月底前,将组织对全省2009年、2010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和问责。我省将开展一次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市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的专项检查,对市、县人民政府稳定住房价格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行政效能监察、考核及问责。

  确保落实保障性住房土地资金

  我省还提出,确保保障性住房土地和资金落实,年度保障性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对未达到要求的地区,停止住房建设用地审批及供应。

  省财政严格按照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助资金额度的1∶1下达配套资金,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市、县政府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10%,并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政府其他收益中安排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如期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我省还将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确保2009年度5.9万套廉租住房、1.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于2010年底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并确保2010年全省新增廉租住房目标任务5.9万套、经济适用住房0.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0.82万套,在今年年底前建成60%以上。

  同时,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进度,争取2010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1344万平方米、15.4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任务1.642万户,今年年底前完成安置房主体工程60%以上。明年6月底前,完成1万户林业棚户区改造任务,明年春节前完成3.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文/记者全来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江西 楼市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