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杨维汉、隋笑飞)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以及汽车、家电、农机具下乡等案件。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农民事案件54.27万件。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时介绍,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不断完善民事审判远程立案、预约办案、视频审判、电子签章等工作规范;在偏远地区设立巡回办案点,就地审理案件,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方便少数民族当事人诉讼;加快诉讼场所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完善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条件与程序,加强司法救助工作。
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着力服务民生。王胜俊说,几年来,各级法院坚持依法妥善处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切实保障群众权益。针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婴幼儿奶粉事件和玉树特大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相关司法政策,指导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因公共突发事件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
据了解,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330.9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72.35万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53.77万件,电信、服务及产品责任案件80.7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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