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这一直是人们勾画的理想就医模式。
今年,长春市推行的基本药物制度,就在探索性解决社区医院“以药养医”问题,让百姓在社区看病用药与药店同价,吸引百姓小病来社区医院。
“医生,我又来打针了。”长春市民李大爷笑呵呵地走进长春市绿园区正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大爷是位慢性支气管炎患者,因为身体弱,平时经常感冒,吃药打针是常事儿。
“这常年吃药打针,医药负担很重。以前,为了少花点钱,我经常去药店买药,然后花点手续费,到诊所去打针。”李大爷说,现在社区医院的药和药店一样便宜,有的比药店价格还低,所以就来这里看病、用药。
李大爷说,他用的阿奇霉素,同样是6片剂,在药店要12元一盒,可现在在社区才4元,现在邻居们有个小病小痛的都去社区医院。
长春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相关要求,长春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长春市从确定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入手,参照了全市3000余家药店的市场零售价格,经过统计学计算的药店销售药品价格的平均值作为参考,计算出基本药物的销售价格,两者的标准差控制在±5%以内。实现了药品价格最低的目标,也实现了基层卫生组织销售价格全城最低。
现在,长春市社区医院药品实现了“同城同价”,这一模式保证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推行,探索性地解决了“以药养医”问题。
长春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从试点情况看,社区卫生机构的利用率明显提高,就诊人数由每月886人,增加到每月1065人,增幅20%(含区级医院),一些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了50%以上。
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说,长春市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一是老百姓满意。通过基本药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特别是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群、流动人口、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感受最深、受益最大;二是政府满意。虽然政府增加了卫生投入,预计市政府要增加投入1300万,各县(区)政府要增加800万到1000万,但他们看到基本药物制度给百姓带来的实惠后,领导们都感到,这笔钱花得值!
本报记者 杨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