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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命法院庭长将亮相人大常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0日03:18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昨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获得表决通过。办法规定,今后被提请任命的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法院和海事法院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以及检察机关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等人选,都要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同时,《办法》对人事任免的材料报送时间及审议通过后的公布方式进行了调整。即报送人事任免材料由过去“常委会召开前15天”改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前10天”。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人事任免,以“任免名单”的方式公布,不再采用公告的形式。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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