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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主任被判20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0日06:31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高龙彬)松北区原拆迁办主任贾永福擅自决定放宽动迁户拆迁认定标准,使87户不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房屋得到确认,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悉,在对棚户区改造工程排查中,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发现松北区原拆迁办主任、建设局副局长贾永福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放宽认定标准,致使87户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被拆迁户房屋得到确认,给国家造成了1177.88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造成了群众多次集体上访的恶劣社会影响。2009年11月13日,贾永福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另悉,2009年8月,在对东方莫斯科商住小区违规建设问题调查中,哈尔滨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发现道里国土分局工作人员李军滥用职权,在审批手续不全的情况下,为开发商办理了土地权属变更,并私自将已作废的3本土地使用权证提供给开发商用于办理项目规划审批等手续。因李军的行为已涉嫌犯罪,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09年11月12日,李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2008年以来截至目前,哈尔滨市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24起,开除党籍3个,开除公职3人;留党察看、行政撤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8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现已有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审理中。挽回经济损失3.18亿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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