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调宣 记者 史轶夫)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数据显示,9月份,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9%,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哈尔滨市与合肥、厦门市并列居第27位。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与厦门市并列居第12位。
统计显示,哈尔滨市价格涨幅与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平均水平相比低0.6个百分点,按降序排列,位居第27位,比最高的西宁市低2.1个百分点;比并列最低的济南、南宁和拉萨市高0.8个百分点。哈尔滨市价格涨幅与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的平均水平相比低0.5个百分点,位居第12位。东北地区的长春、沈阳和大连市价格涨幅分别位居第6、10和14位。哈尔滨市低于长春和沈阳0.7和0.3个百分点,高于大连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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