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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办法广征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0日07:57  云南网

  

出租车管理办法广征民意

  你的点子,说不定能写进规范公共交通的法规。记者 江洋 摄

  想参与到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的管理中,来为今后出行方便提出自己的意见吗?你可于11月10日前将你的意见以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到省政府法制办。没准,你的建议就将成为今后服务于大众交通出行的“金点子”。

  近日,省政府法制办将《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草案)》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上网公示,邀请社会各界为如何办好公交、出租车提建议。

  出租车绕道最高罚200元

  相信部分乘客遇到过乘坐出租车图快,却莫名其妙被绕路“宰客”的情况。“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 未经乘客同意不得绕道行驶或者招揽他人同乘,不得拒载、中途甩客和倒客。”草案提出,违反该规定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除此之外,开“黑车”有可能被重罚30000元,并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明确了乘客们的乘车行为:不得在车内或者向车外乱扔废弃物,不得吸烟和污损车辆,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不得要求在禁止停车的地点上、下车,不得有影响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

  私拆公交站牌罚3万元

  天天去等车的那个最熟悉的站牌不翼而飞,难道是更改路线了?这可给众多市民的出行造成了很大不便。《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草案)》擅自设置、迁移、拆除、占用、关闭公共交通停车场、站点、站牌、候车亭等客运服务设施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草案还进一步规范公共交通运营行为:未执行服务承诺确 定的客运服务标准,或者未按照核准的线路、运营期限、站点 、日总班次、班次间隔、首班车和末班车时间、车辆数、车型 、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运营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实习记者 李超(春城晚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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