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铁道部客服中心网站消息,铁道部公布了修改《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的内容,修改后的新规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改1 买儿童票身高标准提高
“现在的孩子们都发育得比较快,四五岁的娃娃,有的身高都蹿到了1米5。”所以原先“身高1.1~1.4米的儿童应购买儿童票”的规定,修改后调整为“1.2~1.5米的儿童应购买儿童票”。
具体规定为:“承运人一般不接受儿童单独旅行。随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儿童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按超过的人数买儿童票。”
修改2 6种情况不能买学生票
12月1日后,如果您学生证上的优惠卡无法识别,就无法购买学生票了。之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共有3种,新规中又新增了3种不能购买学生票的情况。
新规规定: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4.学生证未按时办理学校注册的;5.学生证优惠乘车区间更改但未加盖学校公章的;6.没有“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不能识别或者与学生证记载不一致的。(其中“4~6条”为新增)
此外,学生票的使用也增加了限制,新规删除了“不回家而去境内其他地方旅游观光或探亲访友时,在规定的次数内可发售学生票,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和返程站售票时各加盖一次站名戳以记录售票次数。”
修改3 删除“出站回收车票”规定
对于此前一直备受争议的“车票回收无法报销”的问题,此次新规也做了相应的调整。新规删除了“出站人员的车票和团体旅客证应收回。旅客要报销凭证时,硬纸卡片式车票应把右端发到站名撕下,将有日期、票价的一端交给旅客。”和“学生票不给报销凭证。如持学生票要求报销时,应补收全价票价与学生减价票价差额,核收手续费。”的规定。
新规增加了低票价旅客不能在高票价车厢停留的限制,具体规定为:“除特殊情况并经列车长同意外,持低票价席别车票的旅客不能在高票价席别的车厢停留。”
修改4 坐动车行李限20千克
新规扩大了伤残军人证和警察伤残证的有效证件发证部门,规定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伤残证’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统一式样。”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
对比老规则,之前普通车在开车两小时后都可改签,但新规修改为“改签车票须在开车之前”。但坐动车的旅客改乘当日其他动车时,当天都能改签。
新规还规定,“每件物品……重量不超过20千克”改为“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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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乘不同交通工具 购票标准不一
◆汽车: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1.5米半票,1.5米以上全票 (我省从去年起执行)。
◆火车: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1.5米半票,1.5米以上全票(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飞机:出生14天至未满2周岁的孩子,购买婴儿票,票价是全票价的10%;年满2周岁未满12周岁的儿童,按半价购买;12周岁以上买全价票。
火车儿童票购票标准 已经调整3次
1997年铁道部出台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对儿童票的规定是:随同成人旅行、身高l.1米至1.4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超过1.4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2008年12月21日起,按照铁道部《关于调整儿童票身高的通知》,能买半价票的儿童限高调整为1.1米-1.5米,以儿童实际身高(脱鞋)为准。
2010年12月1日起,按修改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随同成人旅行、身高l.2米至1.5米的儿童,享受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超过1.5米时应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综合中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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