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对涉及车辆的税种来一次全面梳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02:45  现代快报

  对于一个有车族来说,本周最关注的事情,除了油价上涨,恐怕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车船税税法草案一事了。

  这次的车船税立法动议,说得比较多的是通过税收杠杆来促进小排量车的发展,以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这样的理由,以前也曾被专家建议用来提高大排量车的购置税。既是征求意见,当然就会有反对的声音。反对声音比较集中的,是与原有标准相比增幅较大的税额。很多人认为,现在技术发展越来越快,已经不能单纯地说排量大的车造成的污染就大,车船税立法如果只是做加法,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大家要多掏钱,但是不是有利于环境还不好说。最震聋发聩的声音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他说:“立法的出发点不要总想从老百姓腰包里掏钱。”

  征税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大事,因为它要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因此征税的理由必须充分,方向感应该明确,围绕车船税的诸多争议,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去重新打量那些涉及车辆的税种,其合理性到底有几分?

  现在涉及车辆的税主要有三种,一是取代养路费的燃油税,二是买车时要交的车辆购置税,三是一直都在收的车船使用税。燃油税比较好理解,汽车更多地使用道路资源,所以车主应该通过交税的形式对社会有所补偿。但后面两个税种为什么要收,征收机关并未给出有足够说服力的解释。

  先来说车辆购置税,这个税的前身是1985年5月1日开始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税,到了200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了车购税的税率为计税车价的10%,但却没有任何对车购税本身的解释——你买一样东西,为什么还要单独为它交税?毕竟,你买一个杯子,是不需要再交购置税的。

  买车为什么要交那么高的购置税呢?这不是可以绕开的疑问。2005年全国两会的时候,全国人大代表曾庆洪专门为此写了个议案,他认为车购税已经与现实社会脱节,其税率应该大幅降低,1.6升以下的车子更应该免税。曾庆洪的议案中提到,1985年车辆购置附加税实施的原因是:国家公路设施严重落后,财政资金严重短缺,所以需要通过这个专项税收来加快公路建设,在上世纪80年代,私家车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因为车辆购置附加税有点类似于现在一些国家征收的奢侈品消费税。曾庆洪认为,现在的社会格局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来汽车不再是奢侈品,征收特别消费税已经不合适;二来公路建设的资金来源已经多元化,财政已经没有那么大压力。因此曾庆洪认为,应该借鉴德国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幅降低甚至取消车购税。

  事实上,不止曾庆洪,最近几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呼吁大幅降低已经不合时宜的车购税,遗憾的是,政府部门却一直没有回应。这样的现状,倒跟那些收费公路过了收费期限还在收钱有点像——开始收钱的时候,理由多得很;到了该停止收钱的时候,却是能拖就拖。现行的车购税暂行条例,也已经暂行了近10年,我想,它不应该这样无止尽地暂行下去。对于车购税的合理性,很有必要展开一场开放式的讨论,如果征税部门不能拿出足够的理由说服纳税人,如果事实证明高额的车购税已经失去了当初开征时的意义,而只是为了收税而收税,那么,大幅降低税率或直接取消,都必须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再来看看已经陷入舆论漩涡的车船税,在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中,同样也只是规定了税率和征税机构,却并未提及这一税种开征的理由。按照一个普通人的理由,开车无非就是多占用了道路资源,那么,既然已经有了养路性质的燃油税,为什么还要收车船税呢?这里面是不是有重复征税的嫌疑?现在围绕车船税的议论,主要还是盯着税率该怎么制定才合理,那么,我们能否更进一步,追问一下征收车船税是不是合理。

  正如死亡一样,税收同样不可避免,但征税必须慎之又慎,并且必须给出充足的理由,取得与纳税人的共识。严格来说,以往通过“暂行条例”的方式收税,是与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冲突的,因为《立法法》规定,征税必须经过人大立法。如今车船税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是向正确的程序回归。大家都希望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车船税税法草案时替老百姓把好关,我倒是觉得,人大常委会应该启动特别问题调查程序,全面梳理涉及车辆使用的税种,看看哪些应该降低,哪些应该取消。

  □本报观察员 赵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