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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园林局原党委书记被判9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07:43  新晚报

  据《新快报》报道 原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党委书记马必友29日在广州市中院领刑。广州市中院认定马必友受贿人民币316.7万元,港币3万元,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马必友当庭表示不上诉。此前,马的妻子李道兰和小舅李道贵被指利用其权势承揽工程,收受好处220万元,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12年。

  马必友系安徽芜湖市人,大专文化,曾在空军担任过副师长。1988年,马必友转业到广州市园林局当副局长;1994年后任市政管理局与园林局党委书记;2001年市政管理局与园林局更名为市政园林局,其继续担任党委书记,该局有史以来所主持的最大市政建设项目———广园东路就是其任内施工建设的。2009年9月11日马必友被纪委调查,同年11月6日因本案被刑拘。

  法院认定,马必友于1992年至2007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16.7万元,港币3万元,犯受贿罪。马必友在一审审理期间供认罪行,属自首,依法可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其所得的部分贿款非其实际占有,可酌情判处。据此,法院判处马必友有期徒刑9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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