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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租房如违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07:47  新晚报

  据新华社报道 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济南市近日出台办法,规定符合公租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1套公租房,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5年内将不得申请任何一种保障性住房。

  济南市规定,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每两年审查1次,对承租家庭及承租单位定期进行走访、抽查,及时发现和掌握承租家庭及承租单位的各种变动情况,对违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纠正或处理。根据办法,对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出租人应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载入承租人个人诚信档案,该承租人5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一种保障性住房。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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