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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福布斯”富豪王福生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09:37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 利用虚假账目逃税近2亿、为了让假账获批行贿国家税务人员,前“福布斯”富豪王福生,因涉嫌逃税罪、单位行贿罪及贪污罪,被北京市检二分院公诉。此案日前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今年59岁的王福生,曾任北京富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是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7年,刚刚登上“福布斯”、“胡润中国富豪榜”的王福生便因涉嫌偷税罪,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1996年,为了能独立开发建设美惠大厦,王福生与妹夫孙伟光(另案处理)决定,同中大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了中大公司美惠大厦工程经理部。天富公司支付给中大公司200万元管理费,实际行使该项目的管理权。当时,天富公司并没有相关的建筑资质,便利用挂靠的形式,以中大公司的名义开发项目。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2.3亿余元。

  调查中,检察机关发现,从1996年至2001年,王福生授意他人以工程经理部名义,要求中大公司开具了67份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服务类)发票,金额为2.3亿余元,并将其列入建筑开发成本。

  通过上述虚增建设成本、增大支出的手段,天富公司偷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人民币2577余万元。

  2002年,王福生又以富华公司的名义,与泰国玛杰公司签订虚假的富华大厦代理销售合同。随后,他指使他人以泰国玛杰公司破产,售楼款不能收回为由,在会计账簿上虚假列支坏账损失2.1亿余元,销售佣金3.1亿余元,造成多列成本费用5.3亿余元。利用这种方法,王福生共计逃税1.6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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