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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无定所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昨天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09:56  都市时报

   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入户登记举报监督电话公布

   居无定所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昨天开始

   被登记人11月1日至15日需随身携带“流动人口登记卡” 以便核查

  随着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间的临近,云南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昨晚9点起,昆明市人普办开展了对全市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进行清查登记工作。该清查工作将于10月30、31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为11月1日至10日这一标准登记时间内的登记工作“打好头阵”。另外,省人普办还对外公布了云南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举报监督电话。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罗正富昨天发表电视讲话表示,要严格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的要求,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好入户登记工作,强化对普查登记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此次清查登记的对象是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重点是那些露宿在街头、立交桥下、涵洞、车站、码头,以及住在娱乐场所、旅社、废弃建筑物内者。在提前清查登记中查出的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一律填写人口普查表短表,并将填写好的表归入登记时所在的小区,同其他普查表一起进行快速汇总、编码及包装。

  在登记工作完成后,需认真填写“流动人口登记卡”发给被调查人,并要求被登记人在11月1日至11月15日期间随身携带,以便核查。在普查登记期间发现未登记的居无定所的流动人口,在哪里发现将在哪里补漏登记,并汇总到当地的人口普查工作组。

  省人普办还向全社会公布了云南16州市的普查办公室举报电话。没在11月1日至10日这一标准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市民,可拨打所在州市的举报电话进行登记。如市民对人口普查工作还有什么疑问和困惑,也可拨打电话咨询。(都市时报 记者孟俊)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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