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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改革按面积供热收费 力推计价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11:50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鲁木齐10月31日消息(记者张雷 乌鲁木齐台记者张婷) 从今年采暖季开始,新疆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将取消按面积收费,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据了解,目前全疆热计量装置面积达到2142万平方米,但实施热计量收费面仅有239万平方米,仅占热计量面积的11.15%。目前全疆只有5市7县出台了两部制热价,但只有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的部分建筑实施了计量收费,热计量收费面积也仅占计量面积的11%。

  新疆住房和建设厅厅长张鸿指出:今年起将供热计量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到自治区对各地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当中,希望各地尽快出台供热计量价格,各供热企业要做好热计量的实施主体和收费主体的责任,对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建筑一律不予供热,对具备收费条件而拒不执行热计量收费的供热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甚至收回供热企业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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