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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逾八成“涉农”案件调解撤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13:37  新闻晚报

  □记者 茅冠隽

  晚报讯 伴随着大规模征地、拆迁以及宅基地置换进程,大量与土地有关的矛盾及案件纷纷涌现。如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日前,本市 “农村土地纠纷的化解与规范”主题研讨会在崇明县召开。研讨会由市高级法院主办,崇明县人民法院承办,崇明县农业委员会协办,与会的浦东新区法院、闵行法院、金山法院、青浦法院等基层法院负责人也在会上作了充分交流。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部分承包土地权属不明、约定不明、界限不明,极易引发纠纷,引起激烈的社会矛盾。为应对该状况,崇明县法院做了不懈努力。 2007年,崇明县法院先后在18个乡镇建立司法便民联系点,设置司法便民联系箱,配备相应的乡镇巡回法官,定期开启联系箱、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截至2010年9月,各巡回审判点共开庭审判207次,就地调处纠纷386次,协助当地政府案外化解包括涉及土地纠纷的群体性矛盾219件次,案外矛盾化解率逾九成,很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9年9月,崇明县法院设立了专门审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民事审判第三庭,对全院农村土地纠纷进行集中管辖,专门审理涉及农民承包经营土地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流转经营纠纷和征收纠纷,初步建立了以合议庭为核心、专业化案件集中审理的审判体系。

  近一年来,崇明县法院民三庭审结各类案件236件,其中农村土地纠纷107件,占45.34%。审结的107件农村土地纠纷案件中,调解结案的27件,撤诉的60件 (其中经调解后实体撤诉的45件),案件调撤率达到81.31%。

  “土地纠纷往往 ‘剪不断理还乱’,如何妥善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转包、租赁、征收和农民房屋、宅基地使用纠纷等案件,是我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课题。”崇明县法院院长倪春南在研讨会上表示,将进一步提高为农服务意识,完善相应制度规范,为维护和规范崇明农村土地管理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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