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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少女跳楼”案件一审宣判 两被告被判死缓(2)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31日15:09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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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今日说法》10月24日播出《凤凰少女跳楼真相调查》,以下为节目实录:

  2010年的9月4日,两个来自农村的打工姑娘小丽和小红一起来到了凤凰古城游玩,当日下午18:42左右,其中一名少女小红从当地一家四星级酒店的楼上跳了下来并且当场死亡。央视《今日说法》栏目独家拿到了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录像解开了迷局。

  家属质疑凤凰县政府调查

  

  家属质疑“强奸未遂”说,龚某等嫌疑人将服了迷幻药的小红背到酒店客房内后,长达36分钟的时间里,他们在做什么?强奸未遂的结论是如何得出的?为何面对家属屡次提出尸检小红阴道润滑油等物质成分的申请,公安部门不为所动?对此,阿红的亲人发出了一连串的疑问。小红的家人认为凤凰县警方的这个尸检报告并不全面,并且凤凰县公安局有警员涉案其中他们有可能避重就轻。小红的父母请律师唐远瞩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诉讼请求为:一,请求依法追究五被告人强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二,请求依法判令五被告人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民事赔偿金507754.18元。

  从凤凰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调查结果:小红的跳楼确实与几个男人有关,他们分别是当地某汽车修理厂负责人林义,凤凰县公交公司司机韩晓东和王凯,另外两个是凤凰县交警大队法制股股长龚丞和协警员徐磊。凤凰县交警大队对此事避而不谈,一直到9月27日在小红离开这个世界23天后,凤凰县政府才在当地的一家宾馆一个只有十几平方米的房间里开了一次媒体沟通会:进房以后,林义等人就多次威胁受害人小红,也就是威胁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多次威胁以后因为小红不同意才大概在(9月4日)下午18:42,小红就以上厕所、呕吐为由走出了929房间,去跳楼,从9楼跳下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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