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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买官卖官尚需挺直法治腰板

  □李迎春 成都商报评论员

  《瞭望》周刊报道,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不久前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的通知》,重拳整治买官卖官。近日,中纪委和中组部又联合下发《坚决刹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关于12起违规违纪用人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坚决抵制包括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现象,其言辞之严厉实属罕见。

  中央最近频繁发文表明惩治买官卖官已成为目前反腐的重点和焦点。买卖官帽实质是公权力的商品化。其屡禁不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利用公权力谋私利的成本很低,官帽意味着“暴利”,这是买官卖官的内在动力。二是买卖官帽与其他贪腐不同,它是官官之间内部循环,外部很难监督和举报,违法被查的几率非常低。

  买官卖官是“腐败之母”,民众对其痛恨尤甚。人品好、有坚守、不阿谀贿赂的人逐渐被排斥在外,低级丑陋的功利文化取代清正廉洁的清风正气。一位退下来的老领导接受采访时曾感慨个别地方不正之风的严重:有些地方选人用人从一开始就被潜规则影响着。潜规则就像空气,无时不在,无处不有。

  报道中称,一边是中央的高压打击,一边是买官卖官腐败手段花样翻新,在一些地方成为一种久治不愈的顽症。

  从最近几年媒体报道看,买官卖官成为顽疾很重的原因就是“查而不究”。根据我国《刑法》,买官、卖官一个属于行贿,一个属于受贿,金额在5000元以上就应立案侦查。根据媒体报道,很多买官卖官都仅仅给了内部的行政和纪律处分,而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甚至有些所谓“过关”的干部还继续升官。

  这里有牵扯面大,法不责众的原因。但实质上,却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适性原则,使法律沦为杀一儆百的警告性工具,这严重削弱了法律的权威和力量。

  所以,根治买官卖官,当务之急和长效之法都在于高举法治之剑。只要在行动中真正坚持法治原则,确保执法到位,只需挺直现有法律制度的腰杆,就足以震慑一切贪官污吏。

  放在更大的环境背景下审视,买官卖官被人不齿和痛恨,但在个别地方,这种现象几乎成为潜规则,很多官员也是被逼无奈,不这样做,可能只有出局的命运。这使他们既是官场的获益者,又成为官场的受害者。所以,建立整体性的官场和社会正义框架尤其重要:一方面平衡官民权益,减少官员的权力带来过分的利益;另一方面,建立良好的风气和用人制度,以防止官场腐败之风蔓延对身在其中的每个官员的腐蚀和侵害。

  【网友声音】

  ●北京网友798:买官卖官古今中外都有,关键还是在于对权力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甘肃网友关注大事:官场风气不正则社会风气不正,欲正社会风气,需先整顿吏治。

  ●四川网友六六顺:文化具有传染性,杜绝官场腐败,建立清明的官场文化尤其重要。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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