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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西阳光家园棚改项目回迁居民核对搬迁顺序号、交款顺序号及交款情况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06:36  哈尔滨日报

  为了做好哈西阳光家园棚改项目被拆迁居民回迁工作,定于2010年11月2日至2010年11月8日核对签订多层《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的回迁居民搬迁顺序号、交款顺序号及交款等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所需材料

  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名章、《房屋产权调换补偿协议书》原件、购房收据原件或缴款通知单原件、搬迁验收单。

  二、核对时间

  2010年11月2日-11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4:30分按协议顺序号进行核对。

  2010年11月2日:学府四社区龙江仪表厂家属区01080240001-01080240465号回迁居民。

  2010年11月3日:铸造厂周边地区改造项目签订购房协议全部回迁居民、哈西北16宗地拆迁现场全部回迁居民、哈西大街一期拆迁现场回迁居民、铁路街拓宽改造项目拆迁现场14户回迁居民。

  2010年11月4日:王岗镇永丰村拆迁现场签订购房协议001-230号回迁居民。

  2010年11月5日:王岗镇永丰村拆迁现场签订购房协议231-460号回迁居民。

  2010年11月6日:王岗镇永丰村拆迁现场签订购房协议461-689号回迁居民。

  2010年11月7日:学府四道街(拖配厂家属区)拆迁现场签订购房协议001-061号回迁居民、丁香大道拆迁现场签订购房协议001号-083号回迁居民。

  2010年11月8日:哈西大街-武威路拆迁现场签订购房协议001号-212号回迁居民。

  三、核对地点

  哈西新区阳光家园5号楼103室(绥化路)。联系人:各拆迁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18946094072。

  四、有关要求

  由购房本人持有关材料到现场办理核对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应由购房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购房人应持有的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核对完成后确定公开自选房号顺序,未交齐房款的请在2010年11月5日前交齐房款,由于未交房款产生的影响排号顺序等后果由回迁居民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哈西棚改安置指挥部

  2010年11月1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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