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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低收入者发放房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08:03  新晚报

  据《解放日报》报道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28日闭幕。在本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称,到今年8月底,全国保障房建设项目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完成计划的70%。为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报告还建议政府为低收入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助。

  报告称,去年全国完成新建、改扩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房1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76.9万户。到今年8月底,中央财政年初安排的692亿元和追加安排的1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已全部下达;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410万套,占计划的70%;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68万户,占计划的56%。

  报告提出,居住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为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标,报告建议,住房建设投资以政府引导、社会投入为主。在保障房方面,应以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居民承租住房的能力为主。在资金筹措上,实行金融扶持为主,财政投入主要用于对低收入困难家庭购房或租房的定额补助。各级政府应当明确划分责任与义务,形成合力。

  同时报告建议加快基本住房保障立法进程,尽快将基本住房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

  据了解,广东中山市今年2月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政策的通知》,开始给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并在今年6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最高租赁补贴标准达700元/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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